近日场躯,海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食品安全領域案件谈为。這是新《人民陪審員法》實施以來,南通首例采用七人合議庭審理的案件踢关,也是《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臺后伞鲫,海門首例食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 此次庭審首次采用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签舞,由海門法院院長周東瑞擔任審判長秕脓。南通、海門兩級市人大代表及部分群眾旁聽了庭審儒搭。 按照《人民陪審員法》的規(guī)定吠架,人民陪審員參加七人合議庭審判案件,對事實認定搂鲫,獨立發(fā)表意見诵肛,并與法官共同表決;對法律適用默穴,可以發(fā)表意見怔檩,但不參加表決。 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蓄诽,被告人伊某薛训、潘某通過淘寶、微信等網絡渠道銷售“SULILIGHT舒立輕”“院線溶脂”“S-beauty纖體奶茶”等減肥產品仑氛,上述產品被檢出含有呋塞米乙埃、酚酞等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化學成分,屬于有毒锯岖、有害食品介袜。伊某涉案金額17萬元,潘某涉案金額近2.6萬元出吹。潘某原是“受害者”遇伞,但在知道減肥藥含有有毒、有害成分后捶牢,繼續(xù)通過微信轉賣牟利鸠珠,繼而觸犯法律巍耗。案發(fā)后,伊某投案自首渐排,潘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炬太。庭審中,兩人都表示真心悔過驯耻。 經法院審理后亲族,合議庭當庭宣判,分別判處被告人伊某可缚、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霎迫,緩刑三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城看,并處罰金女气,沒收違法所得杏慰,禁止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测柠、銷售及相關活動。對于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缘滥,法院判決被告人伊某支付賠償款17萬元轰胁,同時判決兩被告人在判決生效后五日內在全國性公開媒體上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