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3月1日電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qū)人民法院日前公開宣判一起非法獵捕倘潜、出售、收購珍貴志于、瀕危野生動物案涮因,被告人郭某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伺绽、瀕危野生動物罪养泡,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3萬元奈应;被告人韓某犯非法獵捕澜掩、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杖挣,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肩榕,并處罰金1萬元;被告人魏某犯非法收購珍貴惩妇、瀕危野生動物罪株汉,被判處拘役4個月筐乳,并處罰金4000元。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乔妈,2018年12月哥童,家住安徽省界首市的韓某在自家陽臺上用逮鴿子的工具非法獵捕紅隼一只,和安徽宣城市人郭某微信聯(lián)系后褒翰,以260元的價格出售贮懈。郭某與廣東省中山市人魏某微信聯(lián)系,將該隼以480元的價格出售优训。
2019年1月朵你,韓某在自家陽臺上又非法獵捕紅隼一只,以230元的價格出售給郭某揣非。當(dāng)郭某準(zhǔn)備通過微信將這只紅隼出售給浙江鷹友“安安”時抡医,被民警當(dāng)場查獲。同日早敬,民警從郭某家中搜查并扣押和尚鸚鵡10只忌傻。
經(jīng)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上述紅隼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hù)野生動物名錄》二級搞监;上述和尚鸚鵡水孩,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附錄Ⅱ。
目前琐驴,涉案的2只紅隼均已放飛俘种,10只和尚鸚鵡已妥善處理,未造成珍貴绝淡、瀕危野生動物的損毀宙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