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報全媒體訊 近日揣非,常州北港司法所接收了一名因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而被判處緩刑的社區(qū)矯正人員張某焦除。 2017年至2018年期間,張某先后向無錫、鎮(zhèn)江等地銷售從國外購進的未經(jīng)檢驗檢疫的牛肉制品盹靴,后被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3月,因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稿静,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梭冠,緩刑1年,并處罰金12萬余元改备。同時控漠,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限內(nèi)從事食品生產(chǎn)、銷售及相關活動悬钳。 近年來盐捷,食品安全已成為民眾討論的熱門話題。去年11月至今默勾,北港司法所已接收了3名涉及食品安全問題的矯正對象碉渡,除了銷售未經(jīng)檢驗檢疫牛肉制品外,還有使用硼砂為海帶“美容”母剥、在鹵菜中添加罌粟等情況滞诺。這些日常購買、全家共享的食物环疼,帶著有毒有害物質悄悄上了尋常百姓的餐桌习霹,讓人不得不憂心食品安全問題。 在建議相關部門加大查處力度的同時秦爆,北港司法所也呼吁廣大居民消費者序愚,購買食品時,一要注意銷售商家是否具備營業(yè)執(zhí)照等限、衛(wèi)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爸吮,二要注意食品本身的生產(chǎn)廠家、生產(chǎn)日期望门、生產(chǎn)地址等標識是否齊全形娇,進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標識、檢驗檢疫證明等筹误,三要注意保留證據(jù)桐早、留存憑證,善用調解厨剪、投訴哄酝、訴訟等合法的維權方式。